第2种观点: 询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讯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讯问是一项侦查措施,是由享有侦查权的的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询问是审核案件必要的程序,机关直接进行就可以。强制措施一般是,对犯罪人采取传拘或者是逮捕等,并且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措施之前是要得到人民的批准。二、强制措施什么意思?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三、判决之后是否能再申请取保判决之后不能申请取保。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判决生效后,刑事诉讼已经结束,不可能取保候审。判刑后,经司法局批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刑期过半后可以申请假释。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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