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买方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销合同、完税凭证、权属申请登记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2)营业税:(3)土地;(4)所得税;(5)房屋交易手续费;(6)房屋产权登记费:(7)房屋评估费;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一、送件评估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5、原买卖(或合同)复印件二份;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三、领证(12个工作日)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买方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销合同、完税凭证、权属申请登记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2)营业税:(3)土地;(4)所得税;(5)房屋交易手续费;(6)房屋产权登记费:(7)房屋评估费;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一、送件评估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5、原买卖(或合同)复印件二份;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三、领证(12个工作日)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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