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行和行规的区别是:两者的定义不同;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两者的范围大小不同。行是有关行政活动、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律、行规、行政规章等。行规是行的一部分。行和行规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行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行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而行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 3、两者的范围大小不同。行是有关行政活动、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律、行规、行政规章等等。行规是行的一部分。行概念:1.对于行,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行可以描述但不可定义。从描述的角度来讲,行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行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在我国,行仅在学科类别的范畴内使用,作为上述法律规范的总称,没有单一的指向性,且我国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典。其大致包括以下几类: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Copyright © 2019- ltk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