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的写法:应当写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写明请求离婚、子女抚养等主要纠纷问题的相关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人签字,写明送达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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