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终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第二审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若基本事实不清,会发回原审重审。若原判违反程序,会发回原审重审。但一旦原审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
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终审后并不一定是当场宣判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二审是否应当留置审理
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是否应当留置审理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留置审理是指在二审过程中,是否应当暂停案件审理,等待更多的证据或相关事实的出现。对于这个问题,观点存在分歧。一方认为,留置审理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充分性。另一方则认为,留置审理可能会延长案件审理的时间,增加诉讼成本,并且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综合来看,是否应当留置审理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权衡当事人的权益和审理效率,以达到公正、迅速解决争议的目的。
结语
民事诉讼终审后并非即时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一是维持原判决、裁定,若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二是改判、撤销或变更,若认定事实或法律错误;三是发回重审或改判,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四是发回重审,若原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原审人民判决后,若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于是否留置审理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案件权衡当事益和审理效率,以实现公正、迅速解决争议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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