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领泰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来源:领泰科技网


配偶陈天煜: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业务指南

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

1、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

2、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3、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因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天津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承诺期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应用场景

1、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

2、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3、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所需材料

1、天津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Copyright © 2019- ltk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