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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垃圾不分类罚款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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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对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十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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