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领泰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网贷骗贷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网贷骗贷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领泰科技网


网贷骗贷立案标准规定需满足民事诉讼条件,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受诉管辖。起诉并非诉讼起点,需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借贷不还可能导致被起诉和不良征信记录,应积极与平台协商还款以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火热,相比传统银行贷款手续复杂、材料繁多,网上贷款平台手续简便、放贷迅速,一经推出即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追捧。由于所有交易环节都是电子数据,不免使得一些人存在借贷不还的心理。那么,今天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网贷骗贷立案标准规定,从而更好的把控自身法律风险。

一、网贷骗贷性质界定

这属于民事纠纷,满足民事诉讼立案条件的,人民需要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民事诉讼程序因为当事人的起诉而开始,但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开始。对当事人的起诉,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当事人的起诉还不能笼统地看作是诉讼的起点。

要看每家网贷平台的情况而定,超过2000元即有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此外,借贷不还还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影响到以后的各种信用消费领域。因此需要积极和借贷平台协商还款事宜,减少法律风险。

结语

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火热,网上贷款平台的便捷性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然而,由于所有交易环节都是电子数据,一些人存在借贷不还的心理。因此,了解网贷骗贷立案标准规定至关重要,以更好地控制自身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的规定,民事纠纷满足立案条件时,人民将受理案件。在起诉时,需要满足具体条件,包括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受理范围和管辖的要求。借贷不还不仅可能导致法律纠纷,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因此,积极与借贷平台协商还款事宜,减少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九条 (删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ltk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