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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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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长期定居四川,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致如下:

1.具有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

一、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上海公积金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可以先咨询所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递交到所要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

一、住房公积金的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综上所述,在上海公积金是可以购买外地房产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二、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能贷的额度如下:

1、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

2、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

3、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2、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如下:

1、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到管理处贷款专柜进行贷款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到约定评估机构办理房产评估手续,同时还要到房产部门登记办理网签手续;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以及其配偶、卖方持贷款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本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

5、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借款人缴纳相关税费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总之,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借款人购买的需要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拆迁房可以贷款吗?

拆迁房可以贷款。可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安置房拆迁实际发生;

4、同意全额抵押贷款购买的安置房;

5、经济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6、借款人夫妻双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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