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非法集资与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包括非法吸收资金、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亲友借款,以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被处以刑罚和罚金。合法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在于借贷范围、利率水平和行为目的的不同。合法借贷是针对个人或特定对象,利率较低且目的明确,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面向不特定公众,利率超过法定限额且资金使用方向不明确。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有哪些
1、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有,以合法经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者亲戚朋友借款;以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法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是什么
1、借贷范围的不同:前者针对的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对象,而后者的借贷对象存在着广延性,亦即借贷的范围为具有不特定性,面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2、利率的高低不同:前者的利率一般较低,且是在法律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之内;而后者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利率最高限额。
3、两者的行为目的不同:民间借贷行为的指向性比较明确,往往是用于生产经营等特定的急需资金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吸取公众资金至其“金融机构”后,其目的虽是通过货币运营等金融手段获取利润,但资金使用方向并不明确。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民间借贷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包括以合法经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或亲朋好友借款,以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将予以严惩。合法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分主要包括借贷范围、利率高低以及行为目的等方面的差异。合法借贷是针对少数个人或特定对象,利率较低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目的明确;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利率超过法定限额,资金使用方向不明确。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和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