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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管理规定

来源:领泰科技网

公务员试用期管理规定如下:

1、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故试用期一般为1年。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3、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事业编试用期按规定为12个月,试用期工的资待遇规定如下: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的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如下:

1、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规定执行;

2、其他新录用人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综上所述,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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