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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受害投资者的监管和维权机构有哪些?

来源:领泰科技网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受害投资者的监管和维权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仲裁机构、律师等。中国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负责监管证券发行、交易、持有、操纵等行为。是处理证券基金纠纷的重要司法机构,承担判决、调解等职责。仲裁机构则是处理证券基金纠纷的另一种机构,其处理结果和判决效力相同。受害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五十七条:“中国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

2.《民事诉讼法》第三章:“人民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财产案件和人身案件。财产案件包括合同、侵权责任、担保、不当得利、物权、继承、遗嘱等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秉持公正、公平、便捷的原则,对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经济争议提供服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律师有权依法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活动,有权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义务维护国家法律荣誉、维护社会公正。”

以上是关于“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受害投资者的监管和维权机构有哪些?”的法律分析及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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